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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2021-12-28 15:00:43 中国商报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将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意见指出,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不得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