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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简章|微头条

2023-05-11 17:34:20 本地宝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简章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中国首家成立的省级疾病防控综合性专业技术机构,是承担上海市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技术机构。

我站长期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开展合作,将聘请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专家共同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欢迎广大有志于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前来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人员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2. 具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心理学、机械工程、体育学等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和学历,或承诺进站半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

3. 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合作精神;

4. 能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二、在站待遇

1. 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待遇从优。可享受本单位在职在岗中级职称职工待遇。科研业绩考核优秀者可适当发放科研绩效。

2. 可申请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工作站年薪外,同时获得项目资助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派出项目、博士后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特别资助、面上资助、出版资助(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2)上海市项目: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上海市科委和上海市卫健委课题;

3. 其他待遇面议。

三、申请程序

凡报名申请进站从事研究的人员,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

2.《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报名登记表》(附件3);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至少二篇已发表的学术代表作和博士学位论文(如应届毕业生博士论文尚未完成,应提供博士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工作站导师对论文发表有另外要求的,详见《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人员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5.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属国外留学博士的,应有至少一位国外指导教授的推荐信)(附件4);

6.已取得其他科研成果及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及证明材料;

7.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须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8.无人事(劳动)关系的辞职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

9.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包括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业绩、主持科研项目情况、代表性论文论著(SCI文章注明影响因子)、专利及获奖情况等)。

请在2023年6月15日前上述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发至邮箱:postdoc@scdc.sh.cn(纸质材料面试时提交,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博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380号,邮编:200336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E-mail:postdoc@scdc.sh.cn

相关附件附件1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人员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申请表.doc

附件3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推荐信(双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