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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后推票,待散户拉高后出货收割,他获利5.3亿!最高检察院披露:判19年! 观焦点

2023-05-18 16:41:53 每日经济新闻

短短两年多时间,以吴某为首的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团伙用“抢帽子”交易、资金型操纵等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获利5.3亿元。


(资料图)

上述数字来自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的一则案例。当然,犯罪者必受严惩:今年3月,吴某操纵证券市场案有了终审结果,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以操纵证券市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近日,吴某入监服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本案为A股首例利用“盘后票”实施“抢帽子”操纵案,同时也创下A股操纵市场案件刑期的最高纪录,超过徐翔案(5年6个月)。

收盘后推票让股民买进

拉高后出货收割散户

5月17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通报了一则操纵证券市场案例。2016年7月,吴某与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负责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后,借用该公司投资咨询的牌照,成立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四川分公司。2016年10月以来,吴某指使手下搭建了7个境外网站,用于发布“盘后票”。此后,吴某与马某合作组建操盘团队,并在西安、成都等地搭建操盘窝点。(“盘后票”是指股市收盘后才发布、推荐给股民的股票。)

在具体操作上,吴某、马某选好股票,由操盘人员买入,随后由身处菲律宾马尼拉的发布人员,在每个交易日收盘后分别发布2只股票,即“盘后票”,陕西分公司、四川分公司则负责推广,诱导股民买入,拉升股价,操盘人员则在开盘后反向卖出获利。“‘盘后票’网站有了影响力之后,吴某还专门收取佣金帮别人出货。吴某先在‘盘后票’网站上挂出要出货的股票,第二天在股票被拉升后,庄家便可以出货,既可以选择由吴某团队来操作账户,也可以庄家自己操作账户。”承办检察官王波说。

据统计,在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吴某团伙的“盘后票”网站发布股票推荐信息1149次,吴某、马某等人通过其控制的278个账户对所发布的股票进行“抢帽子”交易,共计操纵股票322只,“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465次,非法获利2.7亿元。

而“抢帽子”交易并非他们唯一的股票操纵手段。涉案账户的交易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吴某、马某等人经事先合谋,控制使用多个账户,以李某等人提供的资金及配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挥操盘手,采用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方式交易7只股票,影响股票成交价和成交量,获利2.64亿元。

引诱股民买会员

曾因操纵证券被罚2760万

据南方都市报,“抢帽子”的时候,吴某对每只股票投入的资金并不大,但是基本都能赚3%至4%,股市几乎成了他们的“提款机”。吴某需要“黑嘴”二次推广,吸引更多股民买入、推高股价,以便出货。由此,吴某搭建了一个“抢帽子”操纵的生态,其与众多投资顾问、“黑嘴”之间形成了黑色产业链。

一般散户看到推荐的股票都在上涨后,就会买入1.98万元的季度会员。成为会员之后,这些业务员推荐的就是他们自己团队分析出来的股票了。如果股民产生疑问,业务员就会告诉散户,是因为其会员级别太低,看不到更机密的信息,进而向股民推荐3.98万元的半年会员,或者6.9万元的年度会员。”王波表示,即使买了年度会员,这些股民还是会亏损,因为吴某不可能把“盘后票”提前透露出来。最终股民亏了,却只能自认倒霉。

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案例中提到,吴某大学毕业后一直以炒股为业,曾上过电视台荐股,当过“黑嘴”,在圈内“小有名气”。此外,在2017年9月26日,吴某就因操纵证券市场案而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处罚金2760万元。

而2017年中国日报曾重点报道过“股市黑嘴”吴定昌被罚的消息,当年12月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对吴定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吴定昌利用某卫视频道《天天胜券》节目推荐其先前买入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上涨后抢先卖出相关股票,获取非法利益逾460万元。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吴定昌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760万元。

编辑|王月龙杜恒峰杜波

校对|孙志成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最高检察院、红星新闻、南方都市报、中国日报